(一)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金属材料流通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,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、促进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。关心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、法律关系,调解会员之间的纠纷,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;
(二) 开展全省金属材料流通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,了解和研究本行业市场情况,掌握全省的行业发展方向、趋势和问题,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、政策及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(三) 开展会员的自律活动,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行规行约,推进金属材料流通方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,参与行业地方标准的制订与修订,开展质量、诚信评选活动,规范市场行为,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,促进公平竞争;
(四) 设立行业信息网站,出版相关刊物,联合业内资深人士,收集分析行业信息,研究钢材市场走势,加强信息交流沟通,实现信息共享;
(五) 充分发挥协会协同优势,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共同订货,进行资源集中采购分销,联合投标一些大的工程项目,提高全省金属材料流通行业的整体竞争力;
(六)积极探索融资渠道与方法,以本会的整体优势,代表会员与银行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,切实帮助会员增强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融通能力,为具备资质的会员提供资金支持;
(七) 组织金属材料营销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技术培训,提高技术业务和经营管理水平,降低企业培训成本。举办各种报告会、交流会、展销会和展览会等活动,帮助会员开阔视野,广交朋友,提高自身素质,促进共同发展;
(八)精心组织,紧密团结,加强沟通,形成省内钢材价格协调机制,提高贸易商的“话语”权,达到稳定市场结构,降低价格震荡的目的;
(九) 争取与国内外及港澳台的民间协会商会、企业等广泛联系,适时组织交流、互动、考察等活动,为会员牵线搭桥,促进商贸合作。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有关经济技术、贸易合作、经营管理、资金融通等信息咨询服务;
(十) 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,参与和开展有益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地位的各种社会活动;
(十一) 与有关部门配合,协助政府职能机构进行行业管理,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事项。接受会员及其它组织委托,提供专项服务。